【励小捷】: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感谢人民网在两会期间给我们国家文物局提供这样一个平台,在线回答网友对文物保护工作和文化遗产事业的关心和提问。我愿意在这段时间里面回答大家所提的问题,介绍有关文物遗产保护的情况。
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时代正在到来
[网友小小教书匠]: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同时指出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请问励局长,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强国建设有着怎样的关系?文化遗产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方面能发挥怎样的作用?
【励小捷】:谢谢“小小教书匠”提出的这个问题。在去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作出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文物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按照六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我们要着眼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相结合、抢救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推动文物事业科学发展。
文化遗产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方面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伟大的祖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我们的祖先用辛勤的劳动和卓越的智慧,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华民族文化,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物宝藏。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拥有最古老历史文物的国家之一。在人类历史上,不少地方都曾燃起文明的火炬,比如说埃及,比如说两河流域,但由于各种原因,大都发生过断层,唯我中华文明五千年一脉相承、经久不衰。作为这一古老文明实物映照的中国文物也世代留存、从不间断。这些珍贵的文物是爱国主义精神、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载体;是国民陶冶思想情操、充实精神世界、感受教育启迪,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物质基础;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增强中华文化感召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依托。
作为文物工作者,我们要把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先进文化相结合,深入挖掘、展示、宣传文化遗产所凝聚的丰富内涵,自觉推动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构建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努力建设文化遗产强国。
[网友小箩卜头]:《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对文物保护总目标有怎样的要求?《纲要》对中国文博事业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
【励小捷】:《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将文物事业的改革发展纳入文化事业改革发展的总目标,为“十二五”时期文物事业的发展确定了总体框架。我们将按照《纲要》的要求,落实好文物博物馆事业“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把基础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加强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文物资源调查,推动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加强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末,文物博物馆一级风险单位中文物收藏单位的防火、防盗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加强执法督察和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培养模式,加大培养力度。这是第一方面,基础工作,我们文物基础工作主要是这几方面,要长期抓下去的。
二是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探索建立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谐共融、互利多赢的长效机制。启动和实施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的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到“十二五”末,第一至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险情排除率达到100%,世界文化遗产和150处重要大遗址的保护规划编制启动率达到100%。同时要牢固树立海洋意识,切实加大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三是大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博物馆建设力度,推进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数字博物馆等新形态博物馆建设,引导、规范和扶持民办博物馆发展。进一步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始终坚持公益属性,强化内部激励机制,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努力提高博物馆的展示服务水平。
四是营造文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文化遗产宣传普及工作,广泛介绍文物保护知识,增强公民依法保护意识。组织好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文物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环境。
2012年是我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30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文物执法检查,这是全国人大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我们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相关工作,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文物部门依法落实文物保护责任,推动有关部门适时启动《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同时,我们将争取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期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着力解决当前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网友帅哥靓妹]:六中全会提出要“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纲要》也指出,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推动文化遗产教育与国民教育紧密结合。那国家文物局在推进文化遗产教育与人才培养方面有哪些措施?如何去培养国民的文化保护自觉性?
【励小捷】:随着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快速增长,博大精深的文化遗产成为大众高雅文化生活的上佳选择。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的关注也与日俱增,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时代正在到来。
但总体看,与其他文化遗产大国相比,我国民众对文物保护的认知还有相当的差距。加之一些充满常识性错误的文学作品和文物鉴宝类节目的误导,以迎合猎奇、捡漏、暴富心理的方式占据了市场,使公众接触到的文物知识鱼龙混杂,使越来越多的人上当。在城乡建设中法人违法,破坏文物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开展文化遗产知识宣传普及,在国民心目中树立文化遗产应有的尊严,提高全社会自觉保护文物的意识,既很重要,也很迫切。
近年来,文物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物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在《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十二五”规划》中,已将“文化遗产知识宣传普及工程”列为重点项目,目前正在开展试点。我们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掀起全方位、多侧面、多层次的文化遗产宣传普及热潮,为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的精神,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提升全民族的文化素养和文化创造力,奠定坚实基础。希望人民网、各类媒体和广大网友积极加入到宣传普及工作中来。
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斐然 文物市场乱象亟待整治
[网友戒烟限酒]: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圆满结束。请问中国现在的文物家底怎样?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如何?对于这份丰厚的文化遗产,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去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使文化遗产全民共享?
【励小捷】: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也正是我想向网友们介绍的,这等于是涉及文物工作的一些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这里面提了三个问题,我一个一个回答。
第一,涉及到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是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1月全面完成。历时四年半的时间。第三次文物普查的结果是这样的:
1.全国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不含港澳台地区)。不可移动文物做一下说明,包括古建筑、古墓葬、古遗址、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类别,这些文物是不可移动的,区别于我们博物馆馆藏的那些青铜器、字画、玉器等等,那都是可移动文物,这是一个总量的概念。
2.数量变化方面,在全国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总量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36001处。这是第三次文物普查的一个重大的成果。有536001处以前没有纳入我们视野的不可移动的文物,这次作为文物纳入了保护的视野。在近77万处当中,536001处是新发现。复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所谓复查就是以前就是有的,通过这次检查它仍然存在又进行了再次登记,这是230721处。这两个数字说明了摸清家底工作非常重要,也说明普查对文物保护的意义。
3.介绍一下不可移动文物的类别构成。在近77万不可移动文物当中,古遗址类193282处,古墓葬139458处,古建筑263885处,石窟寺及石刻24422处,还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141449处,其他类4226处。
这是第一个问题,就是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成果。
第二个问题,提到的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状况,这里我想介绍一下“十一五”期间我们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主要是做了哪些事情。 一是我们报请国务院核定公布了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保总数,就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到2352处,目前正在抓紧进行第七批国保单位的审批工作,有望使国保数量有大幅度的增长。
二是我们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评选公布了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总数达到350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达到117座。
三是中央财政在“十一五”期间累计为文化遗产事业投入达到了164亿,164亿是什么概念呢?就是比“十五”增加了近8.5倍。各级财政也加大了投入,累计投入超过了300亿元。
第四方面的工作,顺利实施了一大批文物保护重大工程。比如: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22处工程今年年底将全面完成,同时启动了西藏“十二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三大类共44个项目;汶川地震以后确定的237个灾后文物抢救保护项目也顺利完成。105处元代及元代以前的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已实施76项文物保护及环境整治;山海关长城的修缮工程已经完成,承德避暑山庄及相关寺庙修缮工作顺利进行,嘉峪关长城修缮项目也已启动;开展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中的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包括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中的考古调查,稳步推进水下文物抢救性发掘和保护,有序开展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世界文化遗产事业取得显著成绩。连续九年申报文化遗产项目成功。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法规体系初步建立,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保护状况明显改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这是说在“十一五”期间我们在文物保护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那么,也要看到当前文物保护也面临着重大的挑战,这个挑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文物总量的激增对保护工作形成极大压力。这次普查登记文物总量的增幅远大于我国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的增幅。大幅新增的文物遗产如何加强管理,妥善保护,合理利用,这对保护管理机构、人员队伍、体制机制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二方面的问题是法律法规亟待完善。我国现行的文物法律体系目前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新形势,亟待修改和完善。
第三方面的问题是重利用轻保护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地方政府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甚至法人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你在所提的问题中,还涉及到文化遗产如何惠及民生的问题。在这里,我也介绍一些情况。
近年来的大遗址保护、博物馆的免费开放等行动充分表明,文化遗产保护完全有能力在惠及民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可以带动区域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区域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为大遗址所在地的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举个例子,西安的大明宫遗址通过实施一系列保护工程和开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集中建设了160万平方米的新型安置社区,使2.5万户约10万人口以及88家企事业单位告别了污染严重、交通堵塞、景观杂乱、犯罪率高的“城中村”,还通过文化旅游带动了当地住宿、餐饮、交通、土特产经营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解决了当地部分居民的就业问题,
第二方面,体现在提供公共文化活动空间。近年来,在国家文物局的倡导与指导下,各地根据遗址特性及区位条件,积极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活动空间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极大满足了广大百姓的文化需求。比如过去大明宫遗址全年接待游客不足1万人,而考古遗址公园自2010年10月开园到2011年底,累计入园人数已经达到2000万人次,其中免费参观游客就达到1800余万人次,社会效益十分突出。
第三方面,体现在公共博物馆的免费开放,保障了公民文化鉴赏的基本文化权益,这个问题在后面还会继续说到。有关这个问题先回答到这。
[网友糊涂神侠]: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统计表示,2010年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实现总成交额396.96亿元,比2009年增长了74.03%,远高于全球艺术品市场52%的增长率。但近年来,社会文物的鉴定、知假拍假、古玩市场管理混乱等受到公众的高度关注,您怎么看待现在文物古玩市场的环境?能否请您谈谈国家文物局在社会文物管理方面有哪些新的思路和举措?
【励小捷】:你提到的问题涉及到了文物鉴定、文物拍卖和古玩旧货市场的管理这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你看得很准,确实是存在着一些乱象。
第一,我先说文物鉴定问题。现在的客观情况是随着文物收藏和艺术品收藏的日趋活跃,大量的资本和投资机构进入这个领域,文物鉴定需求猛增。需求是旺盛的。但由于我国尚未建立文物鉴定资格管理制度,鉴定资格准入和鉴定行为监管体制尚未确立,加之鉴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甚至存在受利益驱使随意开具鉴定证书的现象,导致社会舆论对“金缕玉衣”、“汉代玉凳”等虚假鉴定问题反映强烈。对于这种种乱象,国家文物部门有责任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根据文物法的要求,推动建立文物鉴定资质资格管理制度;二是加强文博行业道德制度建设,研究修订《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三是协调建立相关部委联合管理工作机制;四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文物评估认定条例》;五是加强对媒体有关文物节目、栏目的管理,提倡宣传普及文物鉴赏知识类节目,限制文物估价类节目,禁止在节目中进行文物交易。文物部门可在专业人员、文物、资料等方面对媒体提供支持。
第二,拍卖企业拍假假拍问题。目前,文物拍卖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些拍卖企业滥用《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例外免责条款,"知假拍假",欺诈消费者,影响和制约了文物拍卖市场的长远发展。造成该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社会诚信体系缺失原因,也有文物拍卖中的各参与方自身的问题,包括文物投机心态严重,拍卖专业人员力量薄弱,文物拍卖竞争无序等因素。
下一阶段,国家文物局和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将继续努力做好文物拍卖企业的审批管理工作。整顿行风行规,建立健全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责任制,严格文物拍卖标的的报审、备案等工作;严格进行文物拍卖经营资质许可工作,及时开展文物拍卖经营资质有效性查验;配合各地工商、公安、税务部门做好对文物拍卖企业涉嫌商业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加大处罚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探索开展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管理;支持、引导、推动文物拍卖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加强文物拍卖行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第三是旧货、古玩市场管理问题。目前,民间收藏文物的流通渠道除了通过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等两种合法方式外,还有一部分文物是通过古玩城、古董店、艺术品市场、旧货市场、收藏市场、艺术品博览会、网络交易等渠道进行流通。这些场所的买卖文物行为,不同程度存在鱼龙混杂、假冒伪劣、交易欺诈等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文物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规范引导措施,促进文物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近年来出现的网络文物交易情况,国家文物局正在加紧调研,研究建立网络文物交易和服务主体准入机制,并制订相关管理措施。
世界遗产申报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契机
[网友灌水治疗心烦]:去年西湖申遗成功后,中国的世界遗产已经达到41处,今后预期将有哪些项目冲刺世界遗产?另外,应该怎样看待近年各类世界遗产出现的过度商业开发现象?如何去提升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水平?防止这些世界遗产进入“濒危名录”甚至被除名?
【励小捷】:现在申报世界遗产越来越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来介绍一下目前的情况。现在我国共有世界遗产41项,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9项,世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4项(比如黄山,既是自然的,又是文化的),世界自然遗产8项。“十一五”期间,中央和地方各级有关部门在世界文化遗产法规制度、本体保护、环境景观、监测管理、惠及民众等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重设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颁布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初步建立国家、省、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机构三级监测巡视体系。
实践证明,世界遗产申报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契机,对于遗产保护水平的提升作用十分显著。各地的申报热情也非常之高。在中国世界遗产成就斐然的同时,也确实存在着一些“重申报轻管理”的现象。各级政府和遗产所在地广大民众积极开展和拥护世界遗产申报工作,正是希望通过发挥“申遗”积极的引导作用,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改善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状况。当然,“申遗”投入应当量力而行,坚持少花钱多办事。不能以花钱多少来证明“申遗”的重视程度或者工作成绩,更不能因为前期的巨额投入而将成本回收或者盈利作为“申遗”成功后的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完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的遴选条件和工作规程,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申报项目准入制度,更新《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建立预备名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遗产保护管理,建立完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提高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管理水平。
目前,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进展顺利。处在内蒙古的元上都遗址作为我国今年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将于6月底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6届大会上进行审议。云南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我们将在2013年申报,申报文本已及时报送世界遗产中心。大运河的保护和申遗总体进展顺利,大运河包括隋唐运河、京杭运河和浙东运河,总长3200多公里,而且是一个活态的文化遗址。到现在部分航道仍在通航,两岸也有大量的居民居住、生活。2011年,我们局公布了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列入的河道长1500多公里,涉及8个省,今年我局将最终确定列入预备名单的具体范围。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取得新的进展。2011年12月底,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三国政府主管部门代表草签了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的备忘录,拟由三国联合申报丝绸之路的文化遗产。
[网友咱也风光一把]:中国目前已发现120余处水下文物点,70余处沉船遗址。水下文物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未来我们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方面有怎样的规划?
【励小捷】: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1万8千多公里的海岸线,30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海和管辖海域。水下文化遗产不仅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珍贵的海洋资源。同时,水下文化遗产具有很强的国家属性,在宣示国家主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09年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并在青岛、宁波、武汉、福建设立了保护基地,初步形成了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空间布局;全国水下文物调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已发现水下文物点120余处,为下一阶段开展专项保护和执法巡查提供了科学依据;长江三峡白鹤梁题刻水下博物馆建成开馆,南海I号、南澳I号、华光礁I号等沉船考古和保护项目顺利实施,不仅保护、抢救了一批珍贵的水下文物,而且促进了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方法的创新;水下考古研究船建造项目进展顺利,现已完成设计招投标工作,考古研究船建造和使用将大大提升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技术装备水平。南海基地和西沙工作站建设项目已经启动,作为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依托,将有效推动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十二五”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以南海基地的建设与考古研究船的建造、重点海域专项调查、重要沉船和水下遗址抢救性保护等项目为重点,构建国家主导、以沿海海域为主、适当兼顾内陆水域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新格局。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修订与制定工作,推动《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研究,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积极创新管理机制,与公安、海洋、交通等相关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整合相关行业、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以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核心,以南海基地和西沙工作站的建设为重点,加强专业科研机构建设;加强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推动水下文化遗产重点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并陆续公布一批水下文物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加强水下文化遗产安全监测和执法巡查,适时组织专项巡航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盗捞、走私等犯罪活动,确保水下文化遗产安全;在“海上丝绸之路”、古代造船与航海技术、海洋文化等方面专题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促进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民生、服务社会,逐步树立我国水下文化遗产大国形象。
[网友天外来客]:我国是世界上文物流失的主要国家之一。如何向海外追索盗、抢、走私等原因流失的中国文物?
【励小捷】:我们在做好国内文物保护工作的同时,也高度重视流失到海外的文物追索工作中,今年的追索工作中,文物部门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协定,积极促成了多批非法流失境外文物的回归。对于当前因盗窃、盗掘、走私出境的中国文物,按照国际公约和双边协定,通过法律和外交途径索回。如2008年从日本索回被盗窃的北朝菩萨立像1件;2008年从丹麦追索被盗掘的中国出土文物156件;2010年从美国成功追索唐贞顺皇后敬陵被盗石椁1座;2011年促使美国政府返还14件非法走私中国文物。对于圆明园文物等因历史原因流失境外的文物,在坚持文物的所有权的同时,按照国际惯例,通过外交斡旋、友好协商等形式,促成文物回归。对于因其他原因流失出境的文物,适当考虑善意文物持有人合理的利益诉求,体现出必要的灵活性。如通过物质和精神奖励等方式,促成美籍华人范世兴将31件被盗掘的汉阳陵陶俑捐赠国家,促成美籍华人范季融将9件被盗掘的秦公晋侯青铜器捐赠国家。
目前,我国已与意大利、美国、土耳其、澳大利亚、埃及、蒙古等14个国家签署了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并在信息交流、人员培训、文物返还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合作成果。2011年,我国与国际博物馆协会联合公布了《中国濒危文物红色目录》,该目录旨在帮助博物馆、收藏者、文物艺术品交易商、海关和其他执法人员甄别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从而更好地打击盗掘、盗窃和走私贩运中国文物的行为。
梁林故居被拆无法律依据 名人故居保护需各界共同努力
[网友老穆草堂]:励局长,您好!第三次文物普查,我们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那些普查成果新发现,现在依然面对随时被拆的危险。请问,国家文物局是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对这些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统一公示,依法保护呢?
[网友咱也风光一把]:近期,梁林故居、蒋介石“重庆行营”等历史建筑相继被“保护性拆除”,引发了公众质疑。在我国加速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国家文物局如何防止各地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用开发地产等方式去损毁文物的事件发生?怎样保护好那些在城市改造大潮中正逐步消亡的文物?如何看待发展经济与保护文化遗产之间的矛盾?
【励小捷】:这两位网友提出来的这个问题,我相信是所有关心文化遗产事业的大众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近年来,各地的一些历史建筑如何保护的问题,当然也包括了三次文物普查所新确定的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问题,受到公众广泛的关心。
最近一些地方出现了以所谓的“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的名目,拆毁了不可移动文物的现象。舆论炒得最热的就是梁林故居被拆除了。国家文物局对此高度重视,在2月17日就以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了看法,严肃指出所谓“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违背了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各类建设性活动和保护维修项目等,都必须严格遵循文物工作方针,依法报批。对于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的行为,必须依法处理。
这是我们对于一些违法破坏文物保护单位问题的一个基本态度。刚才“老穆草堂”这位网友还提到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成果丰硕,有50多万处属于新发现的不可移动的文物。对于这些文物,怎么加强保护,免遭违法破坏,这也是我们国家文物局的一个重大的、首要的职责。
就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文物局已经作出工作安排和部署,具体讲有这样几个工作环节:
一是正式发出通知,督促各地尽快依法公布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采取切实措施,妥善保护文物。首先各地的政府要公布,按照普查确定的结果要公布这些文物的名录,这个通知我们已经发了。
第二个环节对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当中发现价值较高、类型稀缺的不可移动文物,及时核定公布为省市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就是先公布,然后再根据文物的价值确定它的等级,有的定为省级保护文化,有的定为市级或者县级,这样就纳入了依法保护的范畴。
三是采取有效的维修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特别是对于濒危的那些不可移动文物要立即采取维修、保护措施。
四是制定文物保护规划,妥善处理好文物周边的基础设施改造、房地产建设等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切实改善文物保护状况和保存环境。第四条做起来可能需要的时间长一些,但这是从根本、从长远上保护不可移动文物最根本的一条措施。也就是你制定了规划,而且这个规划依法按程序经过政府的公布认可,这个规划规定了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总的范围,比方说就是两公顷,核心区就是这个,那你在这个区域内,就是不能再搞基本建设。有的古建筑,规划做出来之后,就是要原址保护而且要保持它的古建的真实性的话,你动一根梁、一块瓦也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编制方案按程序报批。所以,就每一个不可移动的文物,都制定成一个保护规划,这是从根本上防止违规拆除、恶意拆除的最有效的一个办法。
[E政建议8625号]:一个基层文物工作者的微弱呼声——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的公开将为中国文物带来灾难:许多本该属于内部保密的“三普”资料,无可避免地被暴露在社会之上;为文物偷窃者提供了详尽的文物分布位置和史料;基层的文物保护机制基本空白,经费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怎么保护好?能否逐步有保护性地去公示?
【励小捷】:感谢这位来自基层文物工作者所提的问题,这个问题还是有一定专业性。首先,公布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成果,把更多的不可移动的文物纳入保护的视野,这对文物保护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措施,并不是一个灾难。
其次,在公布“三普”具体资料时,对于古遗址、古墓葬的普查数据,我们是有保留的公布。也就是说,并不指明具体方位。这也考虑到防止盗掘的问题。
同时,文物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安防条件,并继续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采取加强巡查、加强执法、发现线索、及时侦破等有关措施,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等文物犯罪活动,加强对田野文物的安全保护。
[网友得意不忘形]:请问,您对一边是拆除,一边在复建的各类文物复建工程如何评价?“十二五”期间,国家文物局在大遗址保护及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方面有哪些规划?
【励小捷】:已经损毁不存的不可移动文物,原则上采取遗址保护,不提倡复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进行复建的,一定要有真实可靠的文献资料和实物资料,以保持真实性、完整性为原则,而且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大遗址保护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是文物保护领域的重点工程。2006年,国家文物局全面启动了100处重要大遗址的保护工作。目前建成了大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初步建立了大遗址保护管理体系,确立了由长城、丝绸之路、大运河、西安片区、洛阳片区组成的“三线两片”为核心的大遗址保护格局。2010年公布了首批12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23个立项名单,大遗址保护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十二五”期间,将基本形成以西安、洛阳、荆州、成都、曲阜、郑州6个文化片区,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茶马古道4条文化线路,陆疆、海疆一圈分布的重要大遗址为重点、150处大遗址为支撑覆盖全国的大遗址保护格局。实施一批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提高大遗址研究、保护、展示、管理和利用水平。
[主持人]:最近网上有报道说鲁迅故居、康有为故居都将要被拆除,有一些暂时未被列入全国重点或者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的名人故居,但是这部分是否应该保护起来?国家文物局对这块在保护上有没有什么样的措施或者建议?
【励小捷】:最近,近现代名人故居保护问题,尤其受到大家的关注。不可否认,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全国的城镇化率已经在50%以上,文物保护与建设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那么,名人故居的保护问题,我觉得就是这一矛盾的集中体现之一。我认为,名人故居是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建筑、人文和文物价值于一身的名人故居,不仅是各地极其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也是一笔极其难得的精神财富。总的来说,名人故居中,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都要依法保护。但名人故居的保护管理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建设规划、文物多个部门,有些名人故居因为历史的原因,产权复杂,管理体制混乱,居民众多,保护难度很大。也有的原址经过多次翻建改造,文物原状已不复存在。那么,作为文物部门,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对已经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名人故居实施保护,又要根据名人故居保护的复杂情况,深入研究一些相关问题,并作出有关规定。比如怎样明确近现代名人的认定标准。再比如,如何明确认定故居,有的名人同一时期在不同地方有多个生活居住的地点,有的名人在同一城市有多处居住的地点,恐怕要有所区别。应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开展扎实的文献研究和实地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其真实的价值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保护意见。
总之,我们愿与各地政府、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共同做好名人故居的保护工作。我们也希望听到公众,特别是媒体朋友们对名人故居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网友小报童]:有媒体报道说,每年被盗的古墓达到上千座,可以说文物犯罪现在处于高发期。那国家在打击文物犯罪,确保文物安全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励小捷】:现在文物安全的形势确实严峻,近年来,盗窃、盗掘、走私文物犯罪案件屡禁不止,文物安全形势严峻。2008年到2010年,全国公安部门共立文物犯罪案件2962起。为了遏制文物犯罪蔓延的势头,2009年和2010年,我们搞了“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2011年,也就是去年的5月,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再次联合部署在全国17个重点省份开展“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国家文物局挂牌督办了21起重大文物犯罪案件,结案的已经有三分之二。截至去年年底,全国17个重点省份共破文物案件556起,其中盗掘古墓葬案件143起,打掉犯罪团伙2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62人,追缴文物超过5000件,其中已经鉴定的珍贵文物557件。由于我们不断加大打击力度,而且是打击文物犯罪常态化,还是减少了文物被盗的损失。目前看,文物市场十分活跃,收藏热是居高不下,再加上中国文物在海外的价格也不断走高,这些都将刺激文物犯罪的行为。目前文物犯罪主要是指盗墓犯罪,已经出现了团伙化、高技术化和国际化的倾向。我们也需要依靠专业力量,形成长效机制,对于文物犯罪形成有力的威慑,坚决遏制盗墓、盗掘和破坏文物案件居高不下的势头。
文物保护科技难题仍有很多 文博专业人才缺口依然很大
[网友小小教书匠]:博物馆免费开放赢得了广大公众的一致好评,对公益文化服务的改革发展起到了带头作用。请问在免费开放以后,博物馆将怎样进一步深化改革,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励小捷】:“十二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重点是更好地发挥公共博物馆的社会服务功能。这里面有五条具体的措施:
第一,完善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监管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开展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的考核和评估。在博物馆的免费开放方面,国家是花了大钱的,去年这一块的投资达到了30个亿,这还不包括一些行业博物馆,也实现了免费开放,地方也有这样一些博物馆。总体来说,这方面的投入总量比30个亿更大一些。我们将继续推动国有行业博物馆实施免费开放,探索符合条件的民办博物馆纳入国家支持的免费开放范围。
第二个措施是推进博物馆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推进《博物馆条例》的制定,建立较为完备的博物馆法规标准体系,强化事业发展的法律保障。鼓励通过文化产品开发和积极吸收社会捐赠等途径,健全博物馆多渠道的投入机制。
第三个措施是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博物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政策制度;实施数字博物馆计划;制定博物馆纳入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体系的措施,“十二五”末实现省级以上博物馆纳入国内旅游精品线路,其中半数纳入国际旅游精品线路。
第四个措施是建立陈列展览和社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健全陈列展览项目的交流机制和平台。全国博物馆年均举办陈列展览达到1万个以上。年接待观众5亿人次以上。
第五个措施是深化国际文化交流。实施中华文明展示工程,实现每年赴境外展览120个,引进展览50个。
[网友戒烟限酒]:要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离不开人才队伍的建设。文保领域人才队伍还存在哪些问题?对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国家文物局有何规划?
【励小捷】:当前,与文物保护工作的繁重任务相比,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不健全、编制短缺、力量薄弱等矛盾依然突出。要推进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实现由文化遗产大国向文化遗产强国转变,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才强国战略和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重大决策,开展了一系列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加大对文物系统管理干部的培训力度,先后开展了省级文物局长、博物馆馆长、考古研究所所长和古建研究所所长岗位培训,地市文博管理干部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的负责人轮训。“十二五”期间,还将完成全国2800多个县文物局局长的轮训。二是针对文物保护修复等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的情况,开展了一系列在职人员培训,使这些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三是与高等院校通过合作办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发挥高校的专业优势,为文物系统干部进修和文博专业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但总体来说,当前文博人才队伍存在比较明显的问题。一是人才总量不足,教育培训的规模还不够大。二是人才结构存在缺陷,缺少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特别是缺少从事文物保护修复的“高级蓝领”。三是人才的培养、评估、使用方面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没有形成良性循环。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从加大在职人员培训力度、强化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建立文博重要岗位准入制度等方面,着力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同时,我们也希望与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进一步加强合作,采取切实措施,更加重视文博人才、特别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以解决当前文博专业人才缺乏的突出问题。
[网友达摩剑仙]:谈到文物保护,我们不得不聊聊科技在文物保护方面的重要性。我国在考古方面的科研技术水平是否落后于他国很多?有没有咋领先的?
【励小捷】:促进科技与文物保护的结合,是文化遗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针,也是我们一个努力的方向。目前,我们在文物保护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还是很多的,比如说古建筑,特别是木构建筑的维修问题,看着简单,但如何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同时保持其真实性、完整性,尽可能保留其所蕴含的历史信息就十分困难。比如,山西的应县木塔的整体保护问题,拿了几套方案,至今还难以确定。还有一些古壁画、古雕塑,酥碱的病害很严重,再有就是馆藏文物的腐蚀也很普遍,个别已经被腐蚀得很严重了。要使我们这些国宝妥善保管、永续传承,必须依靠科技手段来解决。目前,中科院的一些专家已经发现这个问题,并且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中央领导同志也作了批示,我们要积极落实。
[网友龙侠客]:局长好啊,您从一省的省委宣传部长转型到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这个跨越有点大吧?您自己心里有底么?您如何看社会上关于“不懂文化的领导在管文化”的质疑?
【励小捷】:感谢这位网友对我的关心。我作为曾经的一个省委宣传部的部长,现在到管全国的文物行政工作,应该说确有跨度,但并没跨行,因为文物工作也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实事求是的讲,文物工作是业务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一项工作,我初到这个岗位,学习的任务很重,要学习相关知识,了解相关情况,熟悉相关的业务领域。但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学习和执行好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实施好文化遗产的各项规划,从宏观上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的精神,推进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一些专业问题、技术问题,我们文物系统有强大的专家阵容,有很好的工作基础,我要充分发挥各位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把我这个局长的职责履行好。
【励小捷】:各位网友,我们在工作中切实感受到,媒体、舆论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正日益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力量,我们十分珍惜这支力量。在此,衷心感谢人民网、各有关媒体和网友们对文物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也欢迎你们对国家文物局的工作给予批评和监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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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为强国论坛题词 |
嘉宾简介 励小捷 男,1955年6月生,浙江鄞县人。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
1971年11月参加工作,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
1985年12月,天津市委办公厅党群工作调研处、党群工作综合处副处长、处长;
1993年11月,天津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1996年9月,天津市津南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
1997年8月,天津市委副秘书长;
1998年2月,陕西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02年6月,陕西省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04年12月,甘肃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年9月,文化部党组成员;
2011年10月,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2012年1月,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