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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就做好“双节”期间有关工作下发通知

来源:网络   作者:admin    点击:    时间:2012-1-4 10:06:46
元旦、春节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有关民政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和谐安宁的节日,省民政厅12月28日下发通知,对全系统民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节日期间要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把帮助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作为当前一项大事来抓,认真解决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通知要求,各市务必在2012年1月6日前,将中省重建资金和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采取“一卡通”方式发放到倒损房户和冬春救助对象手中。对未实行“一卡通”的县(区),要组织力量,下基层统一集中发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能够取上暖、吃上肉、吃上饺子。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基本生活必需品。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等低保对象,要按“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增加补助。通知还就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安全排查、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纪律和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等工作进行了安排。

  关于做好“双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民办发[2011]181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各单位,省老龄办: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切实做好“双节”期间有关民政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为扎实推进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和谐安宁的节日,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部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好民政工作中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把帮助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作为当前一项大事来抓,认真解决他们的衣、食、住、医等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中省重建资金和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都已全部下拨各市,各市务必在2012年1月6日前,采取“一卡通”方式发放到倒损房户和冬春救助对象手中。未实行“一卡通”的县(区),要组织力量,下基层统一集中发放。要加快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进度,妥善安排好重建户生活。对已建成新房的,要组织群众尽快搬入新居,对入冬前未建成新房的,要采取投亲靠友、对口安置等办法,逐户解决好他们的住所,绝对不能出现倒损房户目前仍居住临时房、简易房及救灾帐篷的现象。要从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出发,适当增加防抗低温冷冻天气所需的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严格规范救助对象申报审核、资金发放等程序,根据受灾群众困难程度实施分类救助,确保救助重点。要多方筹集救灾资金,想方设法多安排本级配套资金集中采购加工一批棉衣被,确保受灾困难群众能够取上暖、吃上肉、吃上饺子。要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物价临时补贴,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基本生活必需品。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等低保对象,要按“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增加补助。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运行机制,加大救助力度,开展“一站式”结算,缩短办理时限。要结合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统筹安排,按要求尽快将省下拨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资金发放到位。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告别流浪,力争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要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保障工作,丰富和改善在院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节日生活。要搞好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对受灾群众、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要及时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心中。

  二、扎实做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安全排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在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双节”期间,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彻底消除隐患。重点对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老年公寓、军休所、军供站、救助站、殡仪馆、救灾仓库、社区服务场所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排查。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从重点部位用电、用火、用油、用气和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每一个环节入手,组织精干得力人员,深入基层,亲临一线,进行深入细致的“拉网式”隐患排查,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加强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核查更换。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加工关和供给关,特别是对那些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定要追根溯源,及早解决,切实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保证饮食安全卫生。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纪律。各级民政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双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和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各级民政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同时要管好民政干部带好队伍,坚决防止行业不正之风、奢侈浪费之风和违反廉政纪律行为在“双节”期间抬头蔓延,在全省民政系统营造节俭、廉洁过“双节”的良好风尚。

  四、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保证24小时岗不离人。保持通讯、信息上下及时畅通。要严格岗位责任制,有关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重大情况或突发性事件时,要及时请示报告,积极稳妥处置。在组织好本单位值班工作的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还要组织好系统内各单位的值班工作。各单位请于2012年1月18日前将春节期间带班、值班安排情况报省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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