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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西流:别把校园安全责任转嫁给大学生

来源:网络   作者:admin    点击:    时间:2011-12-9 9:39:40

福建师大人民武装学院发生多起盗窃事件后,校方没有加强保安力量,却要求学生值班,即使上课时间也不例外。面对记者的质疑,福建师大人民武装学院团委书记李奇虎表示,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到课率达到60%就可以参加考试了。(12月8日《福州晚报》)

在福建师大人民武装学院,大学生们都在校内做起了“兼职保安”,替学校站岗放哨防小偷。别以为这是学校在发善心献爱心,给学子们提供“勤工俭学”的岗位,其实大学生们是义务劳动,学校非但不给任何报酬,反而要求大学生占用上课时间。可见,学校把大学生当免费的“防盗门”使用,不仅是校园安全责任的一种转嫁,也侵犯了大学生的基本权益。

众所周知,大学生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业,而且他们也为此向学校交纳了高额学费。因此,大学生参加学习之外的劳动锻炼,全凭自愿,如果学校要求大学生从事“兼职保安”工作,必须按劳付酬,否则,就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见,学校把大学生当免费的“防盗门”使用,显然是打错了如意算盘。还有,学校为了所谓的“加强保安力量”,即便是大学生为此荒废了学业,不惜降低考试门槛也会让他们过关,这显然是对高等教育制度的一种漠视。

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防火防盗,本是学校份内的事。校园小偷太猖獗,只能说明学校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上出现了偏差。学校应从身查找原因,积极改进工作,无论是“加强保安力量”,还是强化管理措施,都不能打大学生的主意。如今要求大学生轮流值班,担负安全防范之责,无疑是学校将安全保卫职责转嫁给了学生,表明学校缺少责任担当,也违背了大学精神。

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生大都缺乏社会经验,安全防范意识差,一旦遭遇窃贼,不知如何应对。如果同窃贼“短兵相接”,将其逼得狗急跳墙了,可能会向大学生行凶,让他们受到伤害。所以,别说是做“兼职保安”不给报酬,侵犯了大学生的劳动权益,即便是提供“勤工俭学”的岗位,学校也不能让大学生去从事充满危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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