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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结合部两层以上建筑禁设防盗网

来源:网络   作者:admin    点击:    时间:2011-11-30 14:12:11
本报讯(记者周鑫)针对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等问题,北京市日前出台了《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治理标准(试行)》,严禁两层以上建筑设置防盗网,严禁住所与生产等场所合用。

  《标准》明确了适用范围,将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及自然形成的建筑群体,包括村民农舍、出租房屋及用于生产、储存、经营的场所全部纳入消防安全治理范围。

  分类 治理标准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用于出租、生产、经营的房屋及村民农舍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建筑严禁在门窗设置防护栏、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严禁住宿场所与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合用;  

  单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单层居住人数超过30人的,每个楼层应当至少设有两部疏散楼梯;

  用于出租的房屋,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设置监控、灭火等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通道。

  管理方面

  乡镇政府应每年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每半消防安全年组织出租房屋主签订责任书,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应每年向每户村民发放一次消防安全告知书,告知消防安全责任,提示注意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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